在高速公路上行駛,看見在雕塑前值班警察被發現是一名警察,捧在手心里的攝像機;看到警車,才發現在警車,這也說前面那張紙“速度”“不超速”等。對于這種“稻草人”式的執法,有支持,節省人力,還能起到提醒的作用;也有人反對,說“稻草人”感覺不被信任,人們關注的影響。你有什么感想?
這種“稻草人”式的環境執法,執法機構是一個善意的提醒意向,相當于宣傳標語的作用,是執法的創新方式。警方不僅節約了資源,還對司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,有可取之處,而不是“稻草人”式的欺騙,這種做法值得鼓勵,但不能過分依賴。
我們的社會正在迅速進入汽車,但社會交通整體概念,交通文明意識落后,不規范的駕駛行為和道路交通更壞的習慣,超速,超員,交通信號和路口違反不需要抵不住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多發,執法警察領域再加上有限的資源,交警也很難做到每天24小時無間斷執法,每年因交通事故等等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。在一些執法機關交警無法覆蓋的道路,特別是道路和超速易急劇下坡,危險路段事故多發,警方成立雕塑,紙警察(執法車輛模擬)等替代真實流量,減少人為和物力成本,而且車輛的行駛起到了顯著的警告,一般司機會慢慢減緩,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。
這種做法,雖然不是欺騙,但也有其局限性,在短時間內能起到很好的威懾作用,但它不能單獨代替真正的模擬警察的警察,一旦司機“看穿”的道理,司機可能削弱自我紀律性,造成司機深化,“我怕警察而忽略了標志”的心態,時間的推移可能會導致“狼來了”效應,因此“假”搞砸了“真”,也就失去了它的效果。